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翦商(出书版) 第41节(2 / 5)

政时期,最不安定的是山东地区,所以周公自己的鲁国和 太公吕尚的齐国都在山东。这是他们为巩固王朝需要承担的责任。周公 主要在朝廷工作,创立鲁国的工作是他的长子伯禽完成的;吕尚年事已高, 可能分封不久就去世了,所以创立齐国的工作也主要由他的儿子完成。

此外,召公责的燕国也很遥远,在今北京市境内。看来王朝重臣 的封国都要设在最遥远的前方,这似乎是周公分封的一项原则。

当然,周公等贵族都有不只一个儿子,但幼子一般不会被分封到 外地,而是在京畿获得一块封邑,继承父亲在朝廷的职位。从西周到 春秋,周朝廷里一直有周公、召公、毕公担任大臣,他们大都是始祖 的幼子家族。

从地理方位上看,周公辅政时期分封的这些姬姓和异姓诸侯,就 像是伸向东方的探索触角和控制网络:

一,最近的是和关中毗邻的晋南运城盆地,有晋、韩、耿和霍。 它们依托山地,面对平原,控制着山地的矿产资源、交通孔道和平原 上的农业区;

二,在太行山南麓,东行折而向北,有原、邛、雍、凡、共、卫、 邢和燕。它们一直连接到燕山山脉,镇守着之前殷商王朝的核心地带;

三,在黄河东南侧和洛阳以东,有东虢、帮、昨、杞、宋、戴、曹、 部、毛,并一直延伸到山东地区的齐、鲁、滕、邮和纪。这个方向还 有些异姓的土著族邦,属于嬴、曹、任、风、姻等姓,但经历过西周 初年的几次平叛战争后,已经没有实力对抗周朝,对齐、鲁等周诸侯 也比较恭顺。

四,在河南腹地及淮河北侧的支流上,则有陈、蔡和蒋。它们 控制了东南方的部分夷人地区,为周人继续向东南和西南扩张埋下 了伏笔。

跨族婚姻与民族融合

伴随着周人大分封运动的,是广泛而持续的民族融合。由此,新 的华夏族逐渐成形。

这和周人传统的“同姓不婚”(族外婚)习俗有直接关系。周人 的“姓”是区别种族血缘的概念,它承认不同的族群血缘有区别,但 又认为各族群是平等的,不仅可以,而且必须互相通婚。

那些被分封到远方的周族姬姓诸侯国的国君和高级贵族,都要从 外国寻找异姓配偶,而低级贵族则多与本国内的异姓贵族通婚。各族 群的贵族由此进入了一张巨大的联姻之网,异姓侯国的上层逐渐被周 人同化,逐渐融入了周朝的政治同盟和文化共同体。他们追求的成功 是获得周天子的册命,与姬姓诸侯嫁娶通婚,甚至在周王朝廷获得一 个官职。由此,以今河南省为中心,环以陕、晋、冀、鲁部分地区, 形成了一个跨地域的贵族阶级-周文化共同体。

商族人本来没有“姓”的概念,也不流行族外婚,但被周人征服 后,商族人骄傲的自我意识被彻底打碎,与统治者周族通婚自然是他 们求之不得的优待。周王室以及周公后裔的鲁国,都经常和商王后裔 的宋国通婚。

周王室把商人定为“子”姓,这因循了商人的语言习惯,商王甲 骨卜辞中的“子”原本就是王子之意。按照周人的习俗,商人的族姓 是子,而族姓只能用来称呼女人,所以商族人的女性都称为“某子”, 比如春秋时卫灵公的夫人以及和孔子有过暧昧传闻的南子都来自宋 国。卫国是周王室的姬姓封国,这是周族人和商族人之间的联姻。

其他各种东方族群的“姓二 可能也是周人用近乎随机的方式命 名的。随着西周统治日久以及与周人的通婚,这些族群上层也都接 受了周人给自己的姓以及“同姓不婚”的观念,逐渐进入了周人文 化圈。

新兴的周文化,是西土周族传统文化和商文化的融合:一,它继 承了商人的文字体系,但部分语言习惯来自周族;二,它继承了商人 的“上帝”观念,但又逐渐将其淡化为含义模糊的“天”;三,它严 厉禁止商人的人祭宗教,拉远人和神界的距离,拒绝诸神直接干预人 间事务;四,周人谨慎,谦恭,重集体,富于忧患意识,这些都成了 新华夏族的样板品格。

进入“正常时代”的西周

西周王朝存续二百七十余年(公元前1046—前771 ),和殷都的 寿命基本相同。

关于周人灭商和西周开国,还有一些文献资料,如《诗经》的史诗、 《尚书》的诰命和《逸周书》的记事;但开国后的史书记载却非常稀薄, 我们只知道,从武王到末代周幽王,西周一共有过十二位王,但就连 他们的在位时间也大多难以确定。

在文王、武王和周公时期,周人还曾经模仿商王在占卜甲骨上刻 字,但后来却逐渐地不再刻写卜辞。当然,他们还用甲骨来占卜,只 是不再留下卜辞记录,这使我们缺失了很重要的信息来源。

周人显贵大都热衷铸造青铜礼器,有些铜器上会铸造铭文(金 文),记载主人认为重要的事件,最常见的是受到周王的接见,或者 获得王赏赐的贝、车服或者土地、官职,少数会记载主人的某次战功, 或者与其他贵族的诉讼和土地交换。受铜器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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